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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備用供電容量規範解析

感謝訂閱 POXA Info 每週動態!調頻價格新挑戰,台達電sReg一次上線 40MW!新版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解析,是利多,還是利空,影響為何?詳細內容請看本週主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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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摘要

📢 台電最新公告

  • 本週電力交易平台沒有最新公告,POXA會持續關注後續公告。

🎓 本週主題分析

  • 調頻備轉本週價格連續452天維持0元,平均得標率從65.8%增加至66.1%,變化不大,應該是新sReg案場還沒上線; E-dReg本週平均投標率從 97.8% 下滑至 91%,價格因而大幅上升25.37%,回升到221.19元/MWh, 但如果投/得標量持續增加,價格就會往139.035元/MWh的靠近; 即時跟補充本週都是小幅上升的,並且都突破前高,不過仍在歷史的低底區間震盪。 這週帶大家來看修正後公告的用供電容量的義務,是誰要準備?要準備多少?何時要達成?合規的資源樣態是什麼?如何被調度? 能否參與其他市場?詳細內容請參考本週主題分析。

📈 市場最新動態

  • 「調頻備轉」平均結清價格維持在0元/MWh; 目前累計參與容量擴增至852.7MW,較上週增加36.7MW,來自於台達電子大幅新增40MW的sReg,以及東電綠能轉移3.3MW至E-dReg, 而台達電一舉躍升至第4名,總和排名第11名
  • 「E-dReg」平均結清價格從176.43元/MWh上升到221.19元/MWh,大幅上升25.37%,反應投標量的減少; 目前累計參與容量擴增至581.2MW,較上週增加1.1MW,來自於東電綠能從dReg移轉過來的1.1MW;
  • 「即時備轉」平均結清價從187.36元/MWh上升到206.74元/MWh,上升10.35%,月均線反轉向上,看趨勢能否延續; 目前累計參與容量維持156.5MW,本週沒有新增參與容量;
  • 「補充備轉」平均結清價格從197.86元/MWh上升到202.68元/MWh,小幅上升2.44%,同樣突破前高; 目前累計參與容量維持450.7MW,本週沒有新增參與容量。

💡 台電電力供需資料

  • 本週再生能源平均佔比大幅減少至12.1%,最高滲透率同步大幅減少至28.65%,主要應是用電較上週增加,且風力發電大幅減少所導致。

POXA ENERGY 專屬分析 🧐

  • 本週平均一天觸發了0至2次,執行時間最長約11分鐘,電網頻率較上週震盪,但仍屬穩定範圍內。

📚 資訊來源網站

  • 整理各種POXA定期追蹤的原始資料來源網站。

🚀 未來主題搶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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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備用容量市場第二集:介紹完基本概念後,這次我們來看看制度修改的重點,以及那些特別引發討論的爭議之處。
  • 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補帖,為大家整理你需要知道的一切資訊。 目前 3/24 電業法修正立法院初審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POXA會持續關注後續進度,待拍板定案,配套措施出爐後,會再針對影響進行整理分析。
  • 大家想要看啥新主題?或是想要追蹤哪些資料的後續?老編卡關了,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 台電最新公告

  • 本週電力交易平台沒有最新公告,POXA會持續關注後續公告。

完整公告資訊可以參考台電電力交易平台

🎓 本週主題分析

大家好poxa_bear_emoji,希望大家一切順心! 本週最大的新聞就是台達電40MW的調頻備轉上線,更特別的是,這40MW是sReg,這是繼義電的gogoro聚合案場之後,目前最大規模的sReg的案場, 但對參與dReg的用戶來說,這或許不是個好消息,畢竟得標量又要被分掉了,不過這也再次凸顯了表後儲能的成長潛力!

順帶一提,dReg已經暫停申請,但sReg看起來還是可以申請,持續壓縮到dReg的得標量,影響獲利, 不曉得之前討論過的sReg獨立成一個商品是進行式?亦或是已被擱置?

本週市場摘要如下:

  • 調頻備轉:本週價格連續452天維持0元,平均得標率從65.8%增加至66.1%,變化不大,推測是新sReg案場還未正式上線;
  • E-dReg:本週平均投標率從 97.8% 下滑至 91%,導致價格大幅上升25.37%,來到221.19元/MWh, 如果投/得標量持續增加,價格就會往139.035元/MWh的靠近;
  • 即時跟補充:本週都是小幅上升的,並且都突破前高,不過仍在歷史低底區間震盪,有待持續觀察。

大家還記得去年9月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修正預告嗎? 最終在今年1/8日修正及公告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備用容量大家應該不陌生才對,尤其是考過電力交易資格考的人,電力交易平台除了現在正夯的日前輔助服務市場外,其實也包括備用容量市場。 可以從台電電力交易平台的主頁上方右側的選單連結過去備用容量交易專區, 但沒有任何交易紀錄?也沒有任何公告?冷冷清清🧊🧊🧊🧊! 不過隨著政策制度更明確,市場可能終於要開始啟動運作了!poxa_bear_walk_emoji

關於備用容量市場,老編收到不少來自於廠商的詢問:

  1. 再生能源發/售電業:為備用供電容量的義務者,想了解如何符合義務,避免違規;
  2. 儲能及需量反應業者:為備用供電容量的供給者,想了解如何參與這個市場,開拓營收來源;

雖然老編還有很多未解的地方🌀,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應該會有更多的資訊釋出, 這篇就先幫大家釐清背景與現況,打個底,等未來釋出更多資訊,POXA會再為大家持續追蹤。

🔋 備用供電容量

這次主題分析,老編希望釐清幾個常見問題:

  • 備用供電容量的法源依據與罰則是什麼?誰需要準備?

  • 要準備多少容量?什麼時候需要達成?

  • 哪些資源可以算作備用供電容量?

  • 成為備用容量後怎麼被調度?還能參與其他市場嗎?

📘 法源依據及罰則

為何會有這個備用供電容量的義務? 這義務的法源依據是 電業法 第 27 條, 如下:

  • 為確保供電穩定及安全,發電業售電業銷售電能予其用戶時,應就其電能銷售量準備適當備用供電容量,並向電業管制機關申報。 但一定裝置容量以下之再生能源發電業,不受此限。該容量除得依本法規定自設外,並得向其他發電業、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或需量反應提供者購買
  • 前項一定裝置容量,由電業管制機關定之。
  • 第一項備用供電容量之內容、計算公式、基準與範圍、申報程序與期間、審查、稽核、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電業管制機關定之。
電業法 第 27 條

所以只要你有賣電,就需要準備備用供電容量的義務,像是再生能源的發電業及售電業,就都需要準備備用供電容量, 僅有裝置容量太小的用戶可以豁免。 好消息是 —— 除了自己準備外,也可以向其他備用供電容量提供者或是台電購買備用供電容量。

備用供電容量(備用容量)是不是就是備轉容量? 這兩者其實是不同概念, 備用容量可以參考台電詳細定義, 大家過去比較熟悉的是應該是備轉容量,POXA之前有追蹤每日備轉容量率, 可以參考下面備用容量跟備轉容量差異的對照表:

備用容量 vs 備轉容量 對照表
項目備用供電容量(長期)備轉容量(短期)
🔧 定義該年度,各發電機組正常發電下,可提供之最大發電容量(即系統規劃淨尖峰能力), 減去該年度最高小時用電量(系統尖峰負載)之差額,衡量年度供電充裕度該日,各發電機組扣除歲修、小修、氣象與水位限制後的可用容量的實際發電容量(即系統運轉淨尖峰能力), 減去該日最高小時用電量(系統瞬時尖峰負載)之差額,衡量當日供電充裕度
📐 公式備用容量 = 系統規劃淨尖峰能力 − 系統尖峰負載
備用容量率
((系統規劃淨尖峰能力 − 系統尖峰負載) ÷ 系統尖峰負載) × 100%
備轉容量 = 系統運轉淨尖峰能力 − 系統瞬時尖峰負載
備轉容量率
((系統運轉淨尖峰能力 − 系統瞬時尖峰負載) ÷ 系統瞬時尖峰負載) × 100%
📅 規劃時間點數年前(長期規劃)數日前~調度當日(短期即時)
🎯 用途供電開發與系統整體穩定性規劃即時應對尖峰時段用電變化,穩定日常供電
📘 對應制度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台電每日備轉容量燈號(綠/黃/橘燈)

簡單來說:

  • 備用容量:是長期規劃用的,衡量「幾年後有沒有足夠的電」;
  • 備轉容量:是短期調度用的,衡量「今天會不會跳電」。

備用容量目前是要求公告後的第五年要達成,我覺得也可以解釋成,要你事先準備好未來的備轉容量了,以因應那時的尖峰負載需求。 所以今日的備用容量,將會是明日的備轉容量,應該可以這樣認知, 這是不是表示只要能成為備轉容量的資源,是不是就可以作為備用容量?

如果不遵守,會有啥懲罰呢?在電業法第74條中有提到罰則的部分,如下:

  1. 電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電業管制機關處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五、未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準備適當備用供電容量
電業法 第 74 條

所以如果沒有達成的話,會被處罰150萬元至1,500萬元的罰鍰,並且會按次處罰,一直罰下去 🧨, 免驚,就像用電大戶義務一樣,如果沒辦法自己蓋綠電跟儲能,也買不到綠電的話,至少還有繳納代金的最後手段, 而備用供電容量也有,最終都可以跟台電買,有錢都不用擔心😂!

✅ 要準備多少呢?何時要達成呢?

所以如果你是再生能源發/售電業,一定裝置容量以上,就需要準備備用供電容量! 那問題是,究竟要準備多少?又是何時要達成呢?

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裡面有相關的定義, 老編只挑出與再生能源發/售電業相關的部分,以簡化說明, 先看第2條關於備用供電容量、比例、基準年及達成年的定義: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備用供電容量:指發電業或售電業銷售電能予用戶時,除依用戶實際負載需求準備之供電容量外,另應預先準備之額外供電容量。
  • 三、備用供電容量比例:指電業管制機關依據各能源種類之發電特性等效為可控發電機組,所計算之比例。
  • 四、基準年:指電業管制機關計算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總供電容量或備用供電容量所依據之年度,其為電業管制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辦理公告時之前一年
  • 五、達成年:指電業管制機關審查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達成總供電容量或備用供電容量義務情形之年度,其為電業管制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辦理公告後之第五年
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2條

第2條有兩點要特別注意:

  1. 備用供電容量比例的定義:其中提到各能源種類之發電特性等效為可控發電機組,所以不同能源種類,會有不同的備用供電容量比例,並非齊頭式的分配;
  2. 基準年及達成年的定義:基準年是公告前一年,達成年則是公告後的第五年,所以除了基準年跟達成年外,還有義務公告的年度,共三種年度。

❓ 考考你:備用供電容量何時要達成?

  • 如果義務公告是在2024年,那麼基準年就是2023年,達成年就是2029年。

所以義務公告的年度相當重要,因為這會影響到基準年及達成年,大家會不會擔心沒看到公告? 其實不用擔心,第3條有提到! 總額,能源署會公告,但個別義務者的備用供電容量,能源署則會個別通知你, 不用擔心會漏掉,反之,如果你一直沒收到通知,那很有可能你並不在義務對象名單中(恭喜?🎉)。

  1. 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總供電容量或備用供電容量數額,每年由電業管制機關計算,並個別通知
  2. 全國電力系統應備供電容量總額,每年由電業管制機關計算及公告。
  3. 公用售電業應就備用供電容量負擔最終準備義務
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3條

另外,第3條的第三款有提到台電會負擔最終準備義務,大哥會負責,具體的手段應該就是第11條所定義的, 如果你是再生能源發售電業,蓋不了,也買不到的話,可以向台電購買,如下:

再生能源發電業再生能源售電業之備用供電容量,得向國營電業採購,採購所衍生之成本及費用,由提出採購之電業支付之。

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11條

知道何時要達成後,接下來就看要準備多少了容量了,第4條有提到計算公式, 老編同樣只針對再生能源發售電業的部分進行說明,至於公用售電業的義務,再請參考完整法規囉。

  1. 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之總供電容量或備用供電容量數額,依下列公式計算:
  • 一、再生能源發電業備用供電容量=基準年平均直供及轉供裝置容量×備用供電容量比例。
  • 二、再生能源售電業備用供電容量=基準年平均購電裝置容量×備用供電容量比例。
  1. 前項第一款基準年平均直供及轉供裝置容量及第二款基準年平均購電裝置容量,採全年每月數額之平均計算。
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4條

第4條有定義備用供電容量的計算方式,重點有2:

  1. 直轉供/購電的裝置容量為基準:這裡是裝置容量,而非實際賣電的售電度數去計算,所以不同的發電裝置會有不同的發電量,所以會有不同的備用供電容量比例;
  2. 以基準年去計算備用供電容量:以基準年的12個月的平均裝置容量去計算義務容量,雖然義務是要在達成年完成, 但是是以基準年去計算的,而跟達成年業者會有多少裝置容量無關。

📌 如果再生能源發電業躉售給台電的話,就不需要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的義務,只有賣電給一般用戶的話,才需要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的義務。

接著第5條有更進一步定義不同再生能源的備用供電容量比例公式,如下:

  1.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備用供電容量比例,應依下列再生能源之比例計算:
  • 一、太陽光電為百分之三點三。
  • 二、陸域風力為百分之六點七。
  • 三、離岸風力為百分之十。
  • 四、小水力為百分之十。
  • 五、國內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為百分之十五。
  • 六、生質能為百分之十五。
  • 七、地熱能為百分之十五。
  1. 利用前項第六款及第七款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其於中華民國一百二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工併網者,備用供電容量比例為百分之十。
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5條

可以看到不同再生能源有不同比例,為鼓勵新興的再生能源發電,像是生質能及地熱能,提早完成可以從15%降至10%, 雖然法規上沒有明確說明是如何計算比例的,但是大家應該一眼就看出來,這些比例與各類型能源的每kW的年售電量大致相符, 像是陸域風力的比例大約是太陽光電的2倍,而年售電量,陸域風力的確也是就太陽光電的2倍, 可以參考下表的各再生能源類別之每瓩年售電量參數,太陽光電1250度/瓩,代表每1kW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一年可以發出約1250度電。

各再生能源類別之每瓩年售電量參數
再生能源類別每瓩年售電量參數(度/瓩)
太陽光電1,250
風力發電-陸域(不及30瓩)1,750
風力發電-陸域(30瓩以上)2,500
風力發電-離岸3,750
小水力發電3,900
生質能發電-無厭氧消化設備5,300
生質能發電-有厭氧消化設備6,600
廢棄物發電7,200
地熱能發電6,400

所以可以推測備用供電容量大致是照預估的直轉供及購電的量去計算的,也就預估賣電給用戶的量去平均分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也就是賣越多電的,負擔越多的備用供電容量義務。 看起來相當公平,但老編也發現有不少不同看法被提出,有機會在續集再跟大家分享。 像是為何不考慮對電網穩定性的影響,地熱其實是可以穩定發電,相較於太陽能發電,對電網穩定影響相對小,是不是該負擔少一點義務?

❓ 考考你:備用供電容量要準備多少MW?

  • 假設你是發電業者,基準年有100MW的太陽能裝置容量有直轉供給用戶,那麼你就需要準備3.3MW的備用供電容量。

🔋 哪些資源可以算是備用供電容量?

搞懂了「要準備多少」、「什麼時候要準備好」之後,下一個重頭戲就是哪些資源可以算是備用供電容量呢? 老編知道不少發售電業正在評估自己準備或是成為備用供電容量提供者的可能性,所以這個問題就變得相當重要了!

第6條有針對備用供電容量的來源進行說明,如下:

  1. 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準備總供電容量或備用供電容量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供電容量來源如為發電機組或其他經電業管制機關認定之設備,該機組及設備於達成年須為可用狀態,且已併接至電力系統。
  • 二、供電容量來源如為需量反應,於達成年須可配合輸配電業通知後抑低負載。
  • 三、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再生能源售電業備用供電容量來源須為可接受輸配電業調度之燃氣機組。但可以等量淨尖峰能力之可控發電機組或其他經電業管制機關認定之設備或資源替代。
  1. 未符合前項規定者,不列入總供電容量或備用供電容量計算。
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6條

第6條有幾個重點:

  1. 再生能源發售電業的預設選項是「燃氣機組」,但有個彈性,可以等量淨尖峰能力之可控發電機組或其他經電業管制機關認定之設備或資源替代, 這裡有包括儲能需量反應等。
  2. 再生能源像是風光水地,是不能做為備用供電容量的來源的,可控發電機組才可以;

這裡也有不少專家提出看法,用燃氣機組去做為再生能源備用供電容量,用灰電做為綠電的備用容量,是不是怪怪的? 雖然可以理解能源署的邏輯,畢竟備用容量是為了增加電網可靠度(希望以後會有可控的再生能源機組啊🙏), 加上目前增氣減煤的政策,短期納入燃氣機組或許才有辦法同時滿足政策及備用供電容量需求。

另外關於什麼是可控發電機組,條文中並沒有詳細定義,但是在能源署公告的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 預告網頁的右側相關檔案可以下載pdf,裡面有關於這次修正的說明,文中有定義了可控發電機組

『所謂「可接受輸配電業調度」,指可接受調度以即時調節電能供需,例如,申請註冊登記為輸配電業所設立之電力交易平台下之日前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資源即屬可接受輸配電業調度之方式。』

所以現在可以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的資源,像是儲能、需量反應等,就是可以調度的資源,所以這些資源是可以做為備用供電容量的資源的。

🔋 成為備用供電容量後要如何被調度?

假設你已規劃在達成年時,透過 3.3MW 的需量反應+表後儲能來履行備用容量義務,符合條文中「可接受調度、即時抑低負載」的條件。 那麼問題來了:當你到了達成年,設備也準備好了,實際上是怎麼履約?台電怎麼調度

第12條中有提到調度的條件,如下:

  1. 輸配電業因全國電力系統備轉容量不足而發布警戒時,電業管制機關得要求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配合調度。
  2. 前項警戒之標準值,由輸配電業訂定並報請電業管制機關核定。
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12條

雖然有寫,但大家應該跟老編一樣,滿腦問號?

  1. 警戒的標準值是什麼?日前還是小時前通知?如何通知?觸發頻率次數?
  2. 接受調度時,會有會像參與輔助服務那樣,有額外價金嗎?或是像參與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一樣,抑低量可以節省電費嗎?
  3. 沒有接受調度的時間,資源可以自由使用嗎?拿來做時間電價套利,或甚至是參與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或輔助服務市場嗎?

以上,老編目前都還沒找到官方的文件或內容,但應該會隨著備用容量市場的推進,而釋出更多訊息,老編會替大家持續追蹤最新消息並即時更新。

❓ 考考你,成為備用供電容量後,要如何被調度?可以同時參與其他市場嗎?

  • 目前未知!但老編覺得最好的情況,就是參與輔助服務市場或是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也都算符合履行備用供電容量義務,畢竟也都算配合調度,維持電網穩定, 例如:前面案例有3.3MW的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若達成年有3.3MW的需量反應參與即時備轉,就算履約合規。

總結

用下表來總結這次的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的重點,但達成年備用容量資源要如何被調度?是否有價金?能否參與其他市場等, 目前都還不清楚,老編會持續追蹤最新消息並即時更新,大家有官方資料來源(或是您就是官方),也歡迎留言與我們聯絡

備用供電容量制度整理表
項目說明
🔧 定義發電或售電業者需預備的額外容量,用以支援尖峰或突發用電,確保供電穩定。
🧮 計算方式備用容量 = 基準年平均裝置容量 × 對應能源比例
📅 基準年能源署公告備用容量義務的前一年。
🎯 達成年公告後第五年,業者須完成容量準備。
⚖️ 容量比例(依能源類型)☀️ 太陽光電:3.3%
🌬️ 陸域風力:6.7%
🌊 離岸風力:10%
💧 小水力:10%
♻️ 廢棄物、生質能、地熱能:15%
🔥 生質能與地熱能:若於民國120年12月31日前併網,比例為10%
🔌 備用容量來源可用燃氣機組、儲能系統、需量反應、或向台電購買等,不能使用其他再生能源做為來源。
📢 公告與通知- 電業管制機關 公告:公告全國應備供電容量總額與義務達成年期(公開資訊)
- 電業管制機關 個別通知:依業者資料計算,逐一通知各業者應準備之容量
❌ 未達成處罰若未完成,依電業法可處新台幣150萬元至1,50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

而對各利害關係者的可能的影響,簡單總結如下:

  1. 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再生能源發/售電業):建置跟購買備用供電容量無疑是增加了成本;
  2. 備用供電容量提供者(儲能/需量反應業者):擴大了可參與的市場,增加這類可控資源的商業價值。

以目前的資訊來看,對再生能源發/售電業並沒有實質好處!雖然這本來就是種義務, 但同樣都是義務,「用電大戶義務」就有額外的附加價值,除了繳納價金的選項沒好處外, 其他像是自發自用或買綠電及憑證,有RE或減碳的好處,建置儲能,則有節費的好處,多多少少都有附加價值!

反觀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目前除了「合規」之外,幾乎沒有實質誘因,感覺有可能讓業者不得不將部分成本轉嫁給用戶,造成綠電價格上漲。 而對備用供電容量提供者可能會是大贏家,但是還是要看未來細部規則而定,不過有個義務市場的剛需,怎麼想都不會虧啊! 在以上的思路下,再生能源發售電業感覺就只有一條路可以維持利潤跟競爭力,就是「自己的備用容量自己建」, 或是與「需量反應及儲能業者結盟合作」,我出綠電,你出可調度資源,滿足備用容量、降餘電、多元參與市場,一網打盡,獲利最佳💰

下週,我們回到輔助服務市場,POXA用新的視覺化圖表,帶你秒懂市場版圖! 我們下週見!poxa_bear_walk_emo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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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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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Reg 結清價格

本週 E-dReg 平均結清價格從176.43元/MWh上升到221.19元/MWh,上升25.37%,最高E-dReg 結清價格從上週的201元/MWh上升到225元/MWh,上升11.94%,最低E-dReg 結清價格從上週的170元/MWh上升到219.6元/MWh,上升29.18%

本週平均價格大幅上升25.37%,回到200元以上,主要是本週平均投標量大幅減少了40MW,導致價格的大幅上升, 可能是新案場尚未完整調整完成,導致近期投標量的波動變化, 可能也是因為E-dReg的案場多數都是大案場,所以特別容易因為一個案場的變化,導致價格的波動變化。 如果投/得標量持續穩定增加,價格就會往139.035元/MWh的靠近(581.2MW的對應最高願付價格),POXA會持續追蹤後續變化。

E-dReg 廠商參與、投標及得標容量

參與容量:本週參與容量581.2MW,較上週增加1.1MW,來自於,1家現有廠商:東電綠能,新增1.1MW

投標容量每週平均E-dReg投標容量, 從567.29MW下降到528.36MW,下降6.86%,最高E-dReg投標容量從576.00MW下降到529.30MW,下降8.11%,最低E-dReg投標容量從540.00MW下降到526.00MW,下降2.59%。

得標容量每週平均E-dReg得標容量, 從555.93MW下降到528.36MW,下降4.96%,最高E-dReg得標容量從560.10MW下降到529.30MW,下降5.50%,最低E-dReg得標容量從540.00MW下降到526.00MW,下降2.59%。

本週平均投標率已經來到528.36/581.2 = 91.0% ,較上週的97.8%,少了6.8%, 另外這週投標的全部都得標,沒有再出現上週平均有11.36MW沒得標的情況, 而未來投/得標量的增加,都可能讓價格持續向下,POXA會持續追蹤後續變化。

🏆 E-dReg 合格交易者前十名

目前E-dReg共有28家合格交易者,本週東電綠能從dReg移轉過來的1.1MW的參與容量。

排名前5家分別為能元超商、台普威、盛齊綠能、富威電力、智鑫,共計約451.2MW,佔全部容量77.63%,主要合格交易者未來可能對市場極具影響力。

E-dReg 服務前十名 2025/04/13

🏆🏆 總和容量合格交易者前十名 🏆🏆

本週總和前10名排名沒有改變,雖然台達電一次增加40MW,但目前共45MW,還在第11位,點選看所有排名

總和前十名 2025/04/13

💡 台電電力供需資料

POXA想藉由監測再生能源的供給跟佔比情況,來了解其對輔助服務市場的影響,預期可以分析:

  1. E-dReg的需求量:E-dReg的需求跟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陽能的佔比息息相關,了解太陽能發電的增長,有助於預測E-dReg的需求量。
  2. 即時跟補充的價格變化:因為國營電廠機組運轉以滿足負載需求為優先,有餘力才會參與輔助服務市場,了解國營供給的情況,有助於預測價格走勢。
  3. 系統頻率的影響:通常再生能源佔比越高,在沒有足夠的儲能下,頻率通常會震盪越大,進而增加調頻服務的執行成本,了解再生能源的供給情況,有助於設計最佳的充放電排程。

台電機組發電資料

本週再生能源佔比平均約12.1%(風力、太陽能及水力,分別佔比為2.8%、6.8%及2.4%), 而上週再生能源佔比平均約16.4%(風力、太陽能及水力,分別佔比為7.3%、6.5%及2.6%), 佔比較上週大幅減少,除這週用電負載增加外,加上風力大幅減少,導致再生能源佔比下降。

機組發電量/天
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18,00020,00022,00024,00026,00028,000發電量 (MW)04/13日期
再生能源
非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滲透率資料

本週最高的瞬間滲透率有28.65%,較上週減少29.35%,主要應是用電較上週增加,且再生能源佔比大幅減少所導致。

更多電力供給互動圖表

如:裝置容量統計、備轉容量率等,還在建置中...

上述資料為參考用,詳細資訊可以參考台電電力供需資料,並以其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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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分析 🧐

POXA Energy 擁有自主研發的能源管理系統(Energy Management System,簡稱EMS)與能源資產績效管理服務(Energy Asset Performance Management,簡稱EAPM)。 透過展示對本週市場結清價格與頻率變化的分析與觀察,讓大家可以更了解這些變動對收入及操作策略的影響。

系統頻率分析

本週頻率分佈與上週接近,但上下界同步下移,代表電網往偏電少移動,sReg觸發機率可能增加。

電網電頻率(週平均)
59.559.659.759.859.960.060.160.260.360.460.5頻率(Hz)04/13202320242025
最高:hz
中位數:hz
最低:hz
彈性調整區間 59.86hz - 60.14hz

dReg電量需求指標 🔋

電量需求指標代表當儲能最少充放電下的SOC停留位置,本週dReg電量需求指標維持38%,代表電網電量需求較上週偏電少, 但整體而言,若是想維持SOC=50%,建議位於彈性調整區間時,可採充電策略。

電網電偏多電網電偏少0102030405060708090100SOC04/13202320242025
%

dReg放電循環次數

POXA Energy EMS本週預估每日平均放電循環增加至0.32次,代表電網較上週震盪多。

電池放電循環次數(週平均)
0.69 次 - 市場平均POXA 優於市場平均0.00.10.20.30.40.50.60.70.80.91.0放電循環次數04/13202320242025

sReg觸發次數與平均執行時間

本週一天觸發了0至2次,最長一次約11分鐘,代表電網頻率震盪較上週多,但整體而言,還屬於穩定狀態。

sReg平均觸發時間(分鐘)與次數/天
03710131720232730平均觸發時間(分鐘) / 天0.01.02.03.04.0觸發次數 / 天04/1206/2409/0511/1701/2920242025
平均觸發時間 / 天:
觸發次數 /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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