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2 產業儲能設備設置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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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摘要
- 115 1/30 「能源署」邀集開發商、供應鏈業者徵詢區塊開發第3期意見 凝聚各界共識,資料來源。
- 調頻備轉本週平均價格連續746天維持在0元/MWh; E-dReg本週平均價格連續47天維持在0元/MWh,得標率上升至89.95%; 即時與補充,即時平均價格回升至189.9元/MWh,最低價回升至50元/MWh; 補充均價上升至108.89元/MWh,最低價仍維持30元/MWh; 本週E-dReg需求量一度升至950MW,較月初增加了141.5MW,但隔天又回到813.5MW,僅一日行情! 2月需求曲線較1月初增加了10MW,不無小補。 這週帶大家來看看產業儲能設備設置補助要點,補助對象、補助條件、補助金額、終止與追回補助契約標準等內容一次看懂,又與早期說明會內容有哪些差異?詳細內容都在本週主題分析!
- 「調頻備轉」平均結清價格維持在0元/MWh; 目前累計參與容量維持812.3MW,本週沒有新增合格交易者與參與容量;
- 「E-dReg」平均結清價格維持在0元/MWh; 目前累計參與容量維持968.5MW,最大需求量本週一度升至950MW,但僅一日行情,隔日就回落,本週沒有新增合格交易者與參與容量;
- 「即時備轉」平均結清價從153.22元/MWh回升到189.9元/MWh,上升23.94%,最低結清價格回升到50元/MWh,反彈延續; 目前累計參與容量減少至236.0MW,較上週減少3.2MW(能元超商 +0.3MW、義電 -3.5MW);
- 「補充備轉」平均結清價從101.22元/MWh上升到108.89元/MWh,上升7.58%,最低結清價格維持在30元/MWh,均價回升; 目前累計參與容量增加至590.6MW,較上週增加0.7MW(義電 +0.7MW)。
- 「再生能源售電業」前三名是天能綠電、富威電力及台汽電綠能,本週前10排名沒有變化;
- 「再生能源發電業」前三名是天衝、鹿威風力發電及茂正能源,本週前10排名沒有變化;
- 「直轉供買家」前三名是台積電、友達光電及聯華電子,本週前10排名沒有變化。
- 本週再生能源平均占比下降至16.6%,主要本週風力及太陽能發電量減少所致,而最高滲透率則小幅增加至38.37%。
- 本週sReg觸發次數一天最多4次,觸發頻率仍高,但最長不超過7分鐘,同時週一出現基準頻率移動的情況, 但整體看起來系統頻率控制仍算穩定。
- 整理各種POXA定期追蹤的原始資料來源網站。
- 1月下旬輸配電等級儲能案件及E-dReg參與情形統計公布,新的2026年,會不會跟需求曲線一樣,有著全新的變化呢?
- POXA工具箱第二彈:契約容量調整試算,到底要調高經常契約?還是離峰契約?基本電費 VS 超約費用?怎麼調整最划算?POXA帶你算算看
- 綠電交易市場-自發自用憑證:自發自用憑證雖然數量較少,但電證分離特性使其扮演RE100的最後一哩路角色,發展值得關注,帶大家解析買賣結構與交易流向。
- 備轉容量率:備轉容量率指標是否能反應實際電網的供需狀態?能否解釋近期即時/補充備轉價格持續破底的原因?帶大家深入了解備轉容量率的計算方式與影響因素。
- 表後收益分析:決定表後儲能收益IRR的是電價?還是輔助服務收益?還是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政策變化又會如何影響收益?
📢 台電最新公告
- 115 1/30 「能源署」邀集開發商、供應鏈業者徵詢區塊開發第3期意見 凝聚各界共識,資料來源。
重點摘要:經濟部針對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 3 期選商機制進行重大調整,核心導向由文字論述轉為量化評分與執行力考核(強調非以作文比賽來參與選商作業)。 重點包含調整 ESG 項目配分至 15 分(納入可回收葉片與禁止強迫勞動等規範)並新增「能源韌性」評分(5 分),要求開發商對在地產業與韌性建設提出具體承諾金額。 此外,首度導入「容量擴充機制」,允許優勝者在原申請量一倍範圍內遞補開發,並搭配最長 5 年的售電獎勵年限,以鼓勵提前完工與能源貢獻。官方預計於 2026 年(115 年)上半年公布正式機制, 並於年底前完成選商,旨在確保開發案具備實質履約能力,達成淨零與提升國際競爭力之目標。
🎓 本週主題分析
大家好
,這週E-dReg的一日行情帶給大家日後無限想像外,
即時跟補充也都迎來大幅反彈,尤其是即時,連兩週大幅反彈,不再變盤的話,有望可以安心過個好年!市場概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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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頻備轉:本週平均價格連續746天維持在0元/MWh,整體維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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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Reg:本週平均價格連續47天維持在0元/MWh, 除週一得標量暴增,一日行情外,整體變動不大,所以得標率上升至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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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與補充:即時平均價格回升23.94%,升至189.9元/MWh,最低價小幅回升至50元/MWh,短期波動仍大; 補充本週上升7.58%,平均價格回升至108.89元/MWh,最低價仍維持在30元/MWh,高低價差仍大,只要整體供給充足時,就容易往底價靠近。
老樣子,我們先來看看2026年2月的E-dReg需求曲線變化吧! 如上週所說的,1月對 E-dReg 來說可說是創下紀錄的1個月, 需求量不但終止連7個月不增的紀錄,還在月中起連續調整,共調整了5次(含2月1日),其中最大一次,1/27週一還罕見地一口氣拉到 950MW(+131.5MW),創下歷史第三大量級調整,可惜只維持一天, 更特別的是,這次不是將需求曲線的二段線往下延伸,而是直接把 0 元/MWh 區段往後拉長 131.5MW,顯示這次 950MW 高點比較像是短期策略性調整或年節前的演練,而非長期供需結構的變動。

另外觀測頻率,週一同時也發生基準頻率移動的情況,但整週的系統頻率控制仍算穩定,所以這表示化險為夷呢?還是單純頻率控制的演練?有待進一步分析。 看到2月9日,需求仍沒有變化,雖然相較於1月,至少是增加了10MW,開始有增加的趨勢了!
這週我們就先來看看去年年底公告的產業儲能補助 (國產電芯補助)內容吧,究竟這次補助的重點內容與影響為何?跟早期說明會的差異又如何?
疑,月初定番1月輸配電等級儲能案件及E-dReg參與情形統計公布呢!?截稿前台電尚未有資料更新,微臣無力可回天🙇♂🙇♂🙇♂,只能留待下週再跟大家報告了!
🔋 產業儲能設備設置補助要點
去年12月19日經濟部產業儲能設備設置補助要點公告了,也就是大家口頭中常說的「國產電芯補助」, 過去週報也有分享過早期說明會的重點內容,這週帶大家來看看規範內容,並對照早期說明會的內容差異, 畢竟差異處,也就是後來修正補充的地方,應該高機率會是大家最關注的重點。
- 一、經濟部為鼓勵產業用戶設置儲能設備,以提升供電穩定性及能源使用效率,特訂定本要點。
- 二、本要點相關事項,經濟部得委任本部能源署或委託相關機構(以下簡稱執行機關(構))辦理。
- 三、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 (一) 儲能設備:指儲存電能並穩定電力系統之設備,包含儲能組件、電力轉換系統及電能管理系統等。
- (二) 國內產製之電池芯:指鋰電池芯之混料、塗佈、滾壓、分條、疊片(或捲繞)、焊接、注液、化成及分容等全關鍵製程均於國內完成者。
- (三) 夜尖峰時段:指每日十六時至二十二時。
- (四) 執行率:指平日夜尖峰時段實際運作天數除以總平日天數。
- (五) 使用率:平日夜尖峰時段總放電度數除以全年總補助設置容量(總補助設置容量乘以平日夜尖峰時段實際運作天數)。
前三點主要是說明本要點的目的、執行單位與相關定義,大家應該會很好奇執行率與使用率的定義,這與補助的條件有關,簡單說,就是補助的儲能必須在夜尖峰時段放電,並滿足相關指標,才能符合補助資格。
- 四、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且具經營事實之公司,其工廠登記地址位於:
- 編定工業區
- 產業園區
- 都市計畫工業區
- 科技產業園區
- 科學園區
第四條主要是說明補助對象,必須是公司,且工廠登記地址必須在上述明確定義的區域內。
- 五、依本要點申請補助之儲能設備,限於在國內使用且為補助核准後購置之產品,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 (一) 儲能設備應採用國內產製之電池芯。
- (二) 儲能設備之對外通訊模組,含電能管理系統、電池管理系統與電力轉換系統等具聯網操控功能之資通訊軟體及硬體零組件,應採用非中國大陸地區廠牌且非中國大陸地區製造之產品。
- (三) 儲能設備應併接於申請人之用戶側內線,並設置可記錄儲能設備充放電執行數據之智慧電表。
- (四) 儲能設備應於執行機關(構)撥付第二期款之日當年度及其後三年進行尖離峰移轉,並配合於夜尖峰時段進行放電;執行率需達百分之八十以上,且使用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 (五) 申請項目不得與其他政府機關已核定之獎勵或補助項目重複。
第五條是補助條件,除了要國產電芯外,EMS、BMS、PCS等資通訊軟硬體零組件也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地區廠牌或製造的產品。 此外,需配合尖離峰移轉,並達到80%以上的執行率與使用率,這也是前面定義這兩個指標的原因。 老編舉個例子,讓大家更容易理解:
❓考考你:假設補助設置容量為1MWh,若是200天有在夜尖峰時段放電,且實際放電量為180MWh,是否符合補助條件?
- 一年約有250個平日,若是有200個平日有在夜尖峰時段放電,執行率為200/250=80%,符合補助條件, 延續上述 200 天的運作天數,預期放電量為1MWh x 200天 = 200MWh,但只實際放電了180MWh,使用率為180MWh/200MWh=90%,也符合補助條件;
在夜尖峰時段放電,電價差較高,應該沒有太大問題,但要達到四年都80%以上的使用率,可能就得考量轉換效率及電池老化的因素,務必小心違約喔, 在這期間能源署是有權利追回補助金的!
早期說明會只有提及要提交運行報告,但沒有明確說明執行率與使用率的定義與要求,這次補助要點明確定義了這兩個指標,並要求必須達到80%以上,可見政府較嚴格把關補助資格。
最後,要記得,不能一魚多吃,重複申請政府補助喔,務必跟補助單位確認清楚。
- 六、本要點補助項目及金額標準如下:
- (一)補助項目內容包含儲能設備系統與周邊設施,如電池芯、電池模組、電池(貨)櫃、電池管理系統(BMS) 、電力轉換系統(PCS) 、電能管理系統(EMS)、安全與周邊設施及 AC 智慧電表等,不包含土建、機電工程及饋線費用。
- (二)單一補助年度之同一補助對象補助設置容量為一千瓩時(1MWh)以上且不超過一萬瓩時(10MWh) 。每一千瓩時得補助新臺幣五百萬元,總補助金額應低於總設置經費百分之五十,如實際設置經費低於原計畫設置經費,總補助金額應低於實際設置經費百分之五十。
- (三)前款補助金額,本部得於行政院核定之金額範圍內,每兩年進行滾動調整。
雖然早期都稱為「國產電芯補助」,但實際上補助項目包含整個儲能系統及其周邊設施,也包含EMS喔(勿忘POXA EMS😊)! 也有明確說明不包含土建、機電工程及饋線費用,這點要特別注意。 另外,上限從早期說明會的5MWh,一口氣調高為10MWh👍,但多了補助總額不得超過實際設置經費之50%的限制,這點要特別注意,業主還是得自行負擔一半的設置經費喔!
- 七、本要點各辦理補助年度之補助申請期間,由執行機關(構)另行公告之。各辦理補助年度之補助申請期間屆滿前,如補助經費即將用罄,執行機關(構)得公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
底下第八、九點則是說明補助申請的程序與應備文件,這部分就不多做說明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原始文件。 產業儲能設備設置補助要點, 總之需要的文件有夠多啊,建議有意申請的朋友可以提早準備,避免遺漏文件而影響申請資格。 此外,可以感受到對國產電芯的要求非常嚴格,需要各種的證明文件,建議大家在選擇電池供應商時,要特別注意這些要求喔!
- 八、申請人應於補助申請期間內,檢具應備文件,以掛號郵遞(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須取得執行機關(構)收發戳章),向執行機關(構)提出補助申請:
- (一)計畫申請書暨自我檢查表(附件一)。
- (二)申請人之資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包含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資料、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及工廠登記證明;提供影本者,須加蓋申請人公司及代表人印章。
- (三)聲明書(附件二)。
- (四)設置地點之所有權人同意申請人使用三年六個月以上之證明文件;申請人與所有權人相同者免附。
- (五)設置地點屬編定工業區、產業園區、都市計畫工業區、科技產業園區或科學園區之用地主管機關意見書。
- (六)儲能設備採用國內產製電池芯之證明文件,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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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池芯國內產製切結書(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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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池系統符合 CNS 62619 之證明文件(含延燒測試報告及證書),須由本部標準檢驗局、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試驗室或其他具公信力單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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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消防設備師簽署之消防設計簽證。
- (八)具聯網操控功能之電能管理系統(EMS)、電池管理系統(BMS)及電力轉換系統(PCS)之資通訊軟體與硬體零組件生產證明文件,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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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通訊軟體供應商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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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體零組件供應商名單及產地證明;國內產製者須提供出貨憑證、發票、入庫資料及進料檢驗文件;進口者須提供原廠出口證明、海關進口報單、入庫及進料檢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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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申請人與系統設計廠商之合作證明文件(如契約),並應載明申請人對儲能設備具所有權;自行設置者,得以具所有權切結書代之。
- (十)儲能設置計畫書(附件四),應包含經費配置表及設置時程規劃甘特圖。
- (十一)執行機關(構)安排實地審查之同意書(附件五)。
- (十二)其他經執行機關(構)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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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執行機關(構)於受理申請人申請案後,應函請申請案所採用之電池芯製造商配合辦理國內產製要件審查,電池芯製造商應提供下列文件:
- (一)申請人與電池芯製造商之合作模式或契約關係之證明文件。
- (二)正極材料、鋁箔、負極材料、銅箔、隔離膜、電解液、罐體或鋁塑膜等電池芯材料之供應商名單及產地證明;材料為國內產製者,須提供廠商出貨憑證、發票、入庫資料及進料檢驗等證明文件;材料為進口者,須提供原廠出口證明、海關進口報單、入庫及進料檢驗等證明文件。
- (三)混料、塗佈、滾壓、分條、疊片(或捲繞)、焊接、注液、化成及分容等全關鍵製程於國內完成之證明文件。
- (四)計畫設置之儲能設備所採用電池芯符合 CNS 62619 之證明文件(含測試報告及證書),須由本部標準檢驗局、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試驗室或其他具公信力單位出具。
- (五)同意執行機關(構)進行現場訪視及抽驗之同意書。
- (六)其他經執行機關(構)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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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認電池芯符合國內產製要件,執行機關(構)得就電池芯製程及實際產品,對電池芯製造商或其關係企業、合作之電池芯製造商之生產場所、庫存場所及投資設廠地點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之現場訪視及抽驗。
底下十、十一點則是說明不受理申請的情形。
- 十、申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 (一)未於各辦理補助年度之受理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
- (二)申請人提出之應備文件未完備、格式不符或內容缺漏,經執行機關(構)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
- (三)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隱匿或其他違法情事。
- (四)申請案不符本要點所定之資格或條件。
- (五)申請項目與其他已獲政府機關核定之獎勵或補助項目重複。
- 十一、申請案所採用之電池芯製造商,曾以非國內產製之電池芯混充國內產製之電池芯,供他人申請補助者,得為不受理之決定。
第十二點則明定評選小組的組成與審查程序,先到先審原則,原則上是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要求補充資料或到場說明,並得進行實地審查。 老編看到前幾條需要的文件包山包海,果然需要各領域的專家學者來組成評選小組啊!
- 十二、執行機關(構)得邀請本部能源署、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內政部消防署等相關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九人至十一人之評選小組,辦理申請案審查:
- 補助案件審查採先到先審原則辦理。
- 評選小組審查申請案時,應有評選小組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 評選小組原則採書面審查;必要時,執行機關(構)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充書面資料或到場說明。
- 執行機關(構)並得對設置地點,以及申請案所採用之電池芯製造商或其關係企業、合作之電池芯製造商之生產場所、庫存場所、投資設廠地點或實際產品等,進行實地審查。
- 申請人及申請案所採用之電池芯製造商,應配合前述審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若申請總額超過預算,除了以評分排序外,還會優先核准採用累計獲補助總額較低之電池芯廠商案件,感覺是希望能夠鼓勵更多國產電芯廠商參與,而非集中補助給少數幾家。
- 十三、經前點審查同意之申請案,其合計金額如將逾當年度補助額度,執行機關(構)得依下列方式辦理:
- 以出席委員依申請人所提交各項申請文件評分之平均分數,評定總分數排序。
- 並以審查同意日前一個月內已核准案件之獲補助總額為基礎,按所採用之電池芯製造商分別計算,優先核准採用「累計獲補助總額較低」之電池芯廠商之申請案。
- 前項申請案如因補助總額計算困難、配合行政院核定之政策方針或有其他顯失公平之情事,且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改採評比基準者,得以出席委員評分之平均分數擇優補助,並應將排序基準及其理由載明於會議紀錄。
十四條補充受補助人應遵守的規定,包含簽訂補助契約、消防安全與電氣安全等相關規定,並配合不定期訪視與查核。 這裡有提到再生能源義務用戶(也就是用電大戶),也就是說允許一魚兩吃,拿補助又滿足再生能源義務用戶的規定,但是也意味著兩邊的規定都要遵守喔!
- 十四、經審查通過之申請案,執行機關(構)應發給補助核准函,受補助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應於補助核准函所定期間內,申請辦理簽訂補助契約;屆期未申請辦理簽約者,執行機關(構)得廢止其補助核准。
- (二)儲能設備之消防安全,應依「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及相關規定辦理,並完成消防設備師簽證作業,提供消防簽證佐證資料。
- (三)儲能設備之電氣安全,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四)獲補助之儲能設備,如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所定再生能源義務用戶設置之項目,並應遵守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
- (五)應配合執行機關(構)不定期進行之實地訪視及查核,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確保設備符合本要點規定。
- (六)其他補助核准函所載之條件、期限、負擔、保留負擔及保留廢止權等事項。
第十五條則說明補助款的撥付方式,分為兩期,第一期20%在簽訂補助契約後撥付,第二期80%在完成設置並啟動運轉後撥付, 不過,之後必須提交當年度及其後三年之季度與年度運行報告,經查核合格後返還銀行履約保證函, 意思就是說成功第一期跟第二期撥款後,還是得持續符合規定三年,否則可能會被追回補助款喔! 相對於早期說明會,是第三期營運滿一年後返還保固保證函,看起來年限拉長了,相對變嚴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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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受補助人應依下列規定向執行機關(構)申請撥付各期補助款,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請領:
- (一)第一期:完成補助契約簽訂後,檢具補助款申請表、同額銀行履約保證函、領據及其他應備文件,經查核合格後,撥付補助款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 (二)第二期:至遲應於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儲能設備設置並啟動運轉,檢具補助款申請表、完工相關文件、領據及其他應備文件,經查核合格後,撥付補助款總額之百分之八十;因故無法依限申請者,應於十一月三十日前申請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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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補助人應於第二期補助款撥付日起,依指定期限提交當年度及其後三年之季度運行報告與年度運行報告,經查核合格後返還銀行履約保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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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補助人申請補助款項時,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資料之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則說明上述季度與年度運行報告的內容,主要是尖峰移轉情形與用電變化情形,主要應該是用來驗證是否滿足80%以上的執行率與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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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前點所稱季度運行報告及年度運行報告,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 (一)尖峰移轉情形。
- (二)設置儲能設備後之用電變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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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機關(構)如對報告內容有疑義,得通知受補助人限期補正、補充書面資料、到場說明,或進行實地訪視及查核等必要程序。
第十七條則說明違反規定的處理方式,包含撤銷或廢止補助,並追回已撥付的補助款,大家務必注意遵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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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機關(構)得撤銷或廢止全部或一部補助,解除或終止全部或一部補助契約,並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之補助款:
- (一)設置或使用情形與申請文件或本要點規定不符,致影響原補助目的。
- (二)申請補助文件有虛偽不實情事。
- (三)違反本要點或相關法令規定,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 (四)申請項目於申請前已獲其他政府機關之獎勵或補助。
- (五)受補助人或其所採用之電池芯製造商,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訪視或查核。
- (六)將補助款挪作非設置儲能設備之用途。
- (七)未依規定補正銀行履約保證函。
- (八)未能依限申請撥付補助款,且未依規定申請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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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撤銷或廢止補助者,二年內不得再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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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補助人應出具聲明書(附件二)承諾遵守前述規定,執行機關(構)為補助處分時,應併附該聲明書影本。
第十八條說明補助案件的資訊公開,未來大家就可以在經濟部能源署網站查詢相關資訊了。 (文中提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規定了政府資訊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9種情形,包含國家機密、妨害犯罪偵查、內部準備作業、經營業務秘密、隱私保護及公營事業利益等。)
- 十八、受補助案件之受補助人、補助事項、補助金額、核准日期及其他相關資訊,除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規定應限制或不予公開者外,應按季公開於本部能源署網站。
最後一條說明經費來源以及預算有問題時的處理方式。
- 十九、本要點所需經費由石油基金支應;如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減、凍結或未獲通過,執行機關(構)得視實際情形延後撥付或依比例延後撥付補助款。
最後建議有意申請的朋友們,可以詳細閱讀原始文件,並提早準備相關文件,尤其是國產電芯相關文件,以確保申請過程順利。 若有任何疑問,建議直接向經濟部能源署或相關單位詢問,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祝大家申請順利成功,表後儲能業績長紅📈!
下週我們再來回頭看看月初定番1月輸配電等級儲能案件及E-dReg參與情形統計公布(順利的話),新的2026年,供給端會不會跟需求曲線一樣,有著全新的變化呢?
日照不止,長風不息,我們下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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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Reg 結清價格
本週 E-dReg 平均結清價格從上週0元/MWh持平,最高E-dReg 結清價格從上週的0元/MWh持平,最低E-dReg 結清價格維持在上週的0元/MWh。
本週整週都是0元/MWh,繼1月7日E-dReg需求量增加了5MW,終止連續7個月不增的紀錄後,這週1/22日又增加了5MW,來到818.5MW, 甚至週一來到950MW的高峰,但只持續了一天,隔天又回到813.5MW,2月需求量則是回到818.5MW, 共調整了5次,雖然有瞬間的高峰,但整體來看,需求還是緩慢增加, 所以目前還是供給領先需求,後續台電會推出什麼方案(跨商品方案)?合格交易者會採取何種策略?POXA會持續追蹤後續變化。
E-dReg 廠商參與、投標及得標容量
參與容量:本週參與容量968.5MW,本週沒有新增合格交易者。
投標容量:每週平均E-dReg投標容量, 從936.96MW下降到925.40MW,下降1.23%,最高E-dReg投標容量從上週940.60MW持平,最低E-dReg投標容量從933.50MW下降到889.80MW,下降4.68%。投標率從96.74%下降到95.55%,下降1.23%。
得標容量:每週平均E-dReg得標容量, 從814.93MW上升到832.37MW,上升2.14%,最高E-dReg得標容量從818.50MW上升到940.60MW,上升14.92%,最低E-dReg得標容量從上週813.50MW持平。得標率從86.98%上升到89.95%,上升3.42%。
本週參與容量維持不變,投標率從96.74%下降到95.55%,仍維持高檔; 雖週一需求量暴增,全數得標,但僅一日行情,整週來看,得標率則是從86.98%上升到89.95%,整體變動不大。
🏆 E-dReg 合格交易者前十名
目前E-dReg共有38家合格交易者,本週沒有新增合格交易者及參與容量。
排名前5家分別為能元超商、智璞儲能、旭昇一、台普威、星德,共計約565.2MW,佔全部容量58.36%,主要合格交易者未來可能對市場極具影響力。
🏆🏆 總和容量合格交易者前十名 🏆🏆
本週總和容量排名前10名沒有變化,點選看所有排名,也可參考下方的Treemap圖表。
📊 輔助服務參與者容量分布
🌱 綠電交易市場
POXA 替大家整理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的成交紀錄,包含直轉供跟自發自用的憑證交易紀錄, 並製作成排行榜,讓大家可以快速了解市場的現況。
💡聲明:再生能源憑證總量及排行是依據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公開之再生能源憑證交易紀錄統計而成, 而售電牽涉各種商業行為模式及結算週期,所以統計結果可能與其他認定方法的結果有所不同,此結果,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這裡是售電業的綠電交易排行榜,主要是依據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的直轉供成交紀錄而來, 目前包含2025年及歷史累計的排行。
截至2025/11/28止,目前共有116家售電業者參與綠電交易市場, 詳細清單可參考能源署再生能源售電業基本資料。
🏆 2025年售電業綠電交易排行榜
本週前三名是天能綠電🥇、富威電力🥈及台汽電綠能🥉,本週能元超商上升1名,來到第9名。
🏆 歷史售電業綠電交易排行榜
💡 台電電力供需資料
POXA想藉由監測再生能源的供給跟佔比情況,來了解其對輔助服務市場的影響,預期可以分析:
- E-dReg的需求量:E-dReg的需求跟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陽能的佔比息息相關,了解太陽能發電的增長,有助於預測E-dReg的需求量。
- 即時跟補充的價格變化:因為國營電廠機組運轉以滿足負載需求為優先,有餘力才會參與輔助服務市場,了解國營供給的情況,有助於預測價格走勢。
- 系統頻率的影響:通常再生能源佔比越高,在沒有足夠的儲能下,頻率通常會震盪越大,進而增加調頻服務的執行成本,了解再生能源的供給情況,有助於設計最佳的充放電排程。
台電機組發電資料
本週再生能源佔比平均16.6%(風力、太陽能及水力,分別佔比為9.5%、5.7%及1.3%), 而上週再生能源佔比平均18.9%(風力、太陽能及水力,分別佔比為11.1%、6.6%及1.1%), 佔比較上週下降,主要是風力及太陽能發電量減少所致。
再生能源滲透率資料
平均再生能源滲透率從18.61%下滑到16.26%,下滑12.61%,最高再生能源滲透率從上週的38.05%上升到38.37%,上升0.85%,最低再生能源滲透率從上週的7.16%下滑到1.66%,下滑76.79%。最高滲透率小幅增加至38.37%,POXA會持續關注後續變化。
備轉容量率資料
這週平均備轉容量持續增加,持續創下近期新高。
未來台電可能會有新的備轉容量適足能力的24小時資料更新,會顯示供電能力及系統負載,POXA會持續關注。
更多電力供給互動圖表
如:裝置容量統計等,還在建置中...
上述資料為參考用,詳細資訊可以參考台電電力供需資料,並以其資料為主。
專屬分析 🧐
POXA Energy 擁有自主研發的能源管理系統(Energy Management System,簡稱EMS)與能源資產績效管理服務(Energy Asset Performance Management,簡稱EAPM)。 透過展示對本週市場結清價格與頻率變化的分析與觀察,讓大家可以更了解這些變動對收入及操作策略的影響。
系統頻率分析
本週頻率分佈與上週相近,但上下界擴大,加上本週一久違地出現基準頻率移動的情況,可能代表電網較不穩定。 入冬後,整體供給提升,電網頻率維持穩定狀態,POXA會持續觀察後續變化。
除了這節的分佈是使用原始頻率資料外,後續的分析皆使用移頻過後的頻率資料進行分析(如果有移頻發生的話)。 由於移頻資料因取得來源較不穩定,若有缺漏會影響後續分析結果,故請大家留意。
dReg電量需求指標 🔋
電量需求指標代表當儲能最少充放電下的SOC停留位置,本週dReg電量需求指標下降至45%,供給較上週偏電少; 若SOC希望維持50%,EMS於不動帶時建議採取充電策略。
dReg放電循環次數
POXA Energy EMS本週預估每日平均放電循環下滑至0.3次,似乎波動有漸漸趨緩的趨勢,但仍需持續觀察後續變化。
sReg觸發次數與平均執行時間
這週一天最多觸發4次,整週觸發頻率仍高,但最長不超過8分鐘,看起來系統頻率控制仍算穩定。
📚 資訊來源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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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交易市場
- 輔助服務市場,https://etp.taipower.com.tw
- 輸配電等級儲能專區(可以看目前dReg跟E-dReg申請量), 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6596
- 特定電力供應業申請書相關資料,https://www.moeaea.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26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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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開資料
- 機組發電資料、備轉容量、負載預測等資訊,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206
-
電價資料
- 台電電價資訊,https://www.taipower.com.tw/2289/2558/49405/49408/nodeList
- 經濟部能源署電價及費率審議資料揭露中心,https://www3.moeaea.gov.tw/ele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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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大戶(再生能源義務)
- 再生能源義務(用電大戶)服務網,https://www.reo.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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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儲合一
- 相關光儲規則、公告、得標廠商及得標量,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do
- 台電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結合儲能系統餘電合約,https://www.taipower.com.tw/2289/2484/51434/52366/normalPost
- 台電再生能源購電資料,可用來參考各縣市太陽光電容量因素,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207&cid=165&cchk=a83cd635-a792-4660-9f02-f71d5d9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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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30電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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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後儲能相關資訊
- 「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23&article_id=19890
- 「經濟部產業儲能設備設置補助要點」,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2376
- 「表後儲能商機拆解」每度賺逾10元收益,商業模式組合一次看懂,https://www.reccessary.com/zh-tw/insight/poxa-behind-the-meter-storage-opportunity
🚀 未來主題搶先看
- 1月下旬輸配電等級儲能案件及E-dReg參與情形統計公布,新的2026年,會不會跟需求曲線一樣,有著全新的變化呢?
- POXA工具箱第二彈:契約容量調整試算,到底要調高經常契約?還是離峰契約?基本電費 VS 超約費用?怎麼調整最划算?POXA帶你算算看
- 綠電交易市場-自發自用憑證:自發自用憑證雖然數量較少,但電證分離特性使其扮演RE100的最後一哩路角色,發展值得關注,帶大家解析買賣結構與交易流向。
- 備轉容量率:備轉容量率指標是否能反應實際電網的供需狀態?能否解釋近期即時/補充備轉價格持續破底的原因?帶大家深入了解備轉容量率的計算方式與影響因素。
- 表後收益分析:決定表後儲能收益IRR的是電價?還是輔助服務收益?還是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政策變化又會如何影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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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及之試算結果和分析不代表獲利績效,實際獲利受多種因素影響,僅供先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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